关于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2019年3月19日   点击人次: 17527   

关于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健全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别是为提升学位论文质量,我校从2019届毕业研究生开始实行预答辩制度,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3月25日----4月15日期间完成预答辩工作。请教务秘书及时与本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沟通,确定预答辩时间、地点以及参加的导师名单,于3月22日下班前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论文预答辩会是由培养单位组织进行的内部答辩,应公开举行,旨在模拟正式答辩的现场、流程、专家提问等一系列程序,为正式答辩做准备,相当于热身,由预答辩组老师帮每位毕业生改进毕业论文,提升论文质量。预答辩会的专家在培养单位内部产生即可,也可以由培养单位在本校或外部聘请1-2位专家。  

      会议期间需要准确填写预答辩评议记录单,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存档,于4月20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预答辩会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4月30日前上报研究生处。

      预答辩会内容:

      一、预答辩委员会秘书向会议介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二、预答辩委员会主持宣布答辩开始。

      三、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品行和学术作风、综合意见,并陈述对该生论文所作出的评议。

      四、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前人工作情况,论文工作量,实践经历,主要结论,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15分钟内)

      五、预答辩委员会向研究生提问。

      六、预答辩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答辩情况宣布论文评定结果,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