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2025年3月25日   点击人次: 5512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严谨、程序规范、严格监督、安全平稳的原则。

(四)坚持学科专业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研究生处负责人、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院长组成,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等工作;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分别组成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1.教育部下达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56人(学术学位150人,专业硕士306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6人。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所有达到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复试。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艺术类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外语37分、政治37分、专业基础课56分、总分351

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外语34分、政治34分、专业基础课51分,总分260

交叉学科(设计学):外语34分、政治34分、专业基础课51分,总分266

2)按照教育部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自定分数线。

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外语25分、政治48分、专业基础课60分、总分306分。

(二)复试时间

329-30日。

(三)复试方式

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

(四)复试缴费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缴纳复试费20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资格审查要求

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及材料详见复试材料提交说明。

(六)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考核

学术学位研究生主要考查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学术潜质;专业学位研究生强调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查,加强对考生艺术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综合素质考查

主要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3.外语听说能力。

(七)复试成绩

复试满分为150分,专业能力考核为120分,综合素质考查为25分,外语5分。

复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最终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乘以2加上初试专业基础课(两门)成绩等于最终录取成绩。

(二)招生计划名额分配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对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方向,考生可根据初试成绩,选择参加我院复试或选择外校调剂。

2.部分专业方向包含多个研究方向,考生在复试前根据研究生处通知要求填报具体研究方向,按照填报的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和录取,招生计划按照具体研究方向划拨,录取成绩按照具体研究方向排序。

3.原则上职称为教授的导师计划人数不超过3人、职称为副教授的导师计划人数不超过2人、退休及特聘导师计划人数不超过2人、新增导师计划人数不超过1人每位导师当年招生计划人数包括学硕、专硕总和。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不占当年录取名额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10人(含新录取及当年在读学生不含大学生士兵计划延期学生计入导师指导学生总数。

4.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在该招生方向复试合格考生中顺延递补录取;若该研究方向没有复试合格考生,则由学院统一调配招生计划。按照划拨名额出现的剩余名额,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统一调配。

5.入学后采取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分配导师。

6.上一年度指导学生获评省级优秀论文的导师增加一个名额

(三)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有缺考科目或环节的;

3.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4.复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单科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本科生,在2025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20259月1日前需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本科结业生2025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六、信息公示

我院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618202

咨询邮箱:1705495455@qq.com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0431-85618269

举报邮箱:3227313825@qq.com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3月17